1.初创企业组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4名、优胜奖35名,成长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8名、优胜奖56名。
2.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(竞争力提升工程)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获奖企业奖金。
优先推荐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、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、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设立的子基金。